原文出處:【翁健偉臉書網誌】(文字版權屬原著作權人所有)
俗話說,「罵人不帶髒字」,才是最高的藝術。
直接問候人家媽媽,真的是太沒有意思了,所以我們才會發明各種「同音異字」的名詞、各種縮寫,拐彎抹角來消遣對方。
在網路時代盛行後,感謝微軟的「新注音輸入法」(總是硬湊一些怪字給我們),讓這些髒話又不斷地有各種同音異字的可能性,以及鍵盤中英文對照的結果,髒話又不斷變化出跨越語言的各種偷渡變形,不斷製造各種詞彙的可能性。
而這類偷渡變形手法,從原本專屬的髒話,又不斷轉變成各種語言的「形聲字」,所以才有「愛呆丸」這個發音是台語,國語字面上卻又有消遣「傻呼呼的愛台灣」的意味,不是嗎?
連對岸都有「草泥馬」「法克魷」等等火星文的髒話,你很清楚這兩個字絕對不是在形容任何一種動物(我們甚至以「羊駝)取代「草泥馬」,來區分到底是否有無罵人之意圖)。
如果《大尾鱸鰻》的「罪」,是因為大量地採用、使用這些詞彙,那麼試問為何平日也使用這些詞彙的我們(無論在網路世界還是現實生活),可以無罪,然後丟一個「你很粗俗低級」的石頭,給這部片?
請問,為何這不能叫做一種「偽善」?
假使使用了許多這類語彙的影視作品,是否就算「本土化」,是否就等於阻絕了影視作品朝向「全球化」(國際化)的可能性,那絕對是另外一個課題。
所謂的「本土化」都是「全球化」(國際化)所對照出來的「一個鏡子」。
試想,台灣先有了麥當勞,才有了美而美。兩個都在賣漢堡,可是裡裡外外沒有一個是「相似的」。至於美而美後來又衍生出「蛋餅」「蔥抓餅」「饅頭夾蛋」「鐵板麵」等等,這些都不是麥當勞可以找到的。
在《台灣霹靂火》這類本土劇出現之前,美國早就有所謂的「肥皂劇」,一演也是20、30年不會落幕。《Days of Our Lives》從1965年就開播,「死而復活」的橋段也從來沒有少過,所以,你覺得美國的影視產業也很「Low」嗎?!
(請參考連結:http://bit.ly/15Yt2D7)
沒有人會把《Days of Our Lives》當成美國影視產業的全部,同樣的,提到台灣的影視產業也不應該,先入為主、就認定只有「某些特定類型條件的」,才能算數。然後,就很神經緊張地,覺得當中某些作品因為踩到你的緊張神經,開始焦慮起來。
在我們「爭論」《大尾鱸鰻》的(同音異字)的髒話滿天飛之際,去年香港拍攝的《低俗喜劇》,卻引起了一些爭議:非常有趣的是,不喜歡這部片的人,一樣有著類似的理由,指摘該片「以低俗性偷換了本土性」。
本屆奧斯卡頒給了《亞果出任務》,這部片的原名「Argo」,其實是中情局內部的「行話」,意思是「Ah Go Fxxk Yourself」的縮寫,請問這個算粗話嗎?
但粗話與否,跟這部片是否足夠好到可以拿到最佳影片,有關嗎?
如果影藝學院投票的會員覺得,這兩者不必畫上等號,那我們又何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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