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名相當於人類在地表上活動,所留下的足跡,包括一地的自然地理環境特徵,及人文歷史發展特質,更有助於人地關係的聯結。
臺灣地名中蘊含豐富的人地互動特色。
包括:
1.呈現臺灣地形特殊性,如:崎頂、墩仔腳、大沙灣、大南澳、鼻頭角……等。
2.呈現氣候、生物特色,如:風櫃尾、鹿寮、山豬窟、茄苓腳、樟樹灣……等。
3.呈現族群多元性,如:北投、艋舺……為平埔族語。達邦、烏來、知本……為原住民部落名。
4.包含原漢關係紀錄,如:竹圍、木柵、土城、石牌……等。
5.殖民政權更迭遺續地名,如:西班牙殖民留下的關渡、紅毛城、三貂角、富貴角……。
6.記錄來台移民及拓墾軌跡,如:惠來、泉州厝、海豐、新莊、舊庄、五股、六結、十八份、三張犁、永春埤……等。

1945年10月25日,中華民國軍事接收臺灣後,行政長官公署「為破除日本統治觀念」,隨即於1945年11月17日,制訂公布「臺灣省各縣市街道名稱改正辦法」,作為改正街道名稱之依據,通令全省各地,於縣政府成立後,兩個月內改正。

1.凡地名中具有紀念日本人物者,如:明治町、大正町。
2.具有宣揚日本國威者,如:大和町、朝日町。
3.顯明為日本名稱者,如:梅枝町、若松町……等,皆須進行改正。

新地名名稱應具有下列意義:
甲、發揚中華民族精神者。
乙、宣傳三民主義者。
丙、紀念國家偉大人物者。
丁、適合當地地理或習慣且真有意義者。

1974年臺灣省警務處,再頒布「臺灣省道路命名及門牌編訂辦法」,其頒訂的道路命名原則有五大項:
1.發揚中華民族精神。
2.宣揚三民主義。
3.紀念國家偉大人物者。
4.適合當地地理史蹟或習慣者。
5.具有表揚善良之意義者。
但實際上各地所定地名,後兩者都被忽略,而大量採用前三項,具有洗腦作用的街道名稱。

以台北市街路名為例,其命名原則可歸納為五類:
一、中國省市名稱:將台北市化成中國的縮影,如迪化街、天水路、酒泉街、哈密街、承德路……等,表示懷念「固有國土」之意。
二、表現光復國土之意:如光復南北路、復興南北路……等。
三、傳播政治理念,如:辛亥路、莒光路、民族東西路、民權東西路、民生東西路、莊敬路、愛國東西路……等。
四、倫理道德價值觀,如:四維路、八德路、忠孝東西路、仁愛路、信義路……等。
五、政治人物之名,如:延平南北路、中正路、中山南北路、逸仙路、林森路……等。
可說全數是政治意識下的產物,與歷史發展過程中自然生成的地名相去甚遠。

國民黨政府對臺灣地名的大規模變動,從掃除臺灣人對日治統治的記憶出發,幾乎全數抹殺了具有歷史、地理、人文意義的地名,進而以政治霸權與文化霸權,從地名上強行灌輸中國政治、道德、文化意識,將人民從意識上,抽離生長的土地與文化,造成人民與土地背離,認同錯亂,因而無法凝聚正常的國家意識。

【延伸閱讀】
1.廖秋娥,《地名權的歷史地理面向:以台東市的街道名為例》(臺東文獻)復刊第11期, 2005年12月。
2.戴寶村,《從地名考察台北市歷史》,收於戴寶村主編,《臺灣歷史的鏡與窗》,台北:財團法人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,2002年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彌勒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