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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都可以說誰,就像誰都可以做自己一樣。「忠於自己」,和被批評「自私自利」界線到底在哪?每個個案與事主答案不會一樣,也不必要求一樣。想打仗的,儘以說出無數此時非戰不可的理由,也會有沆瀣一氣的人聞之熱血沸騰。不想打的,又哪裡找不到妥協、相忍、體制內改革、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理由,讓認同者鼓掌稱道?
以台灣時事為例,「倒扁v.s.挺扁」是一種對抗,「倒扁v.s.反扁但不贊成目前這種方式倒扁(如李敖)」、「反群眾倒扁v.s.認為扁該自省、自咎甚至自動下台(如親綠學者)」的何嘗不是另外一些對抗?人各有志,民主貴在「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尊重少數」,一旦放棄了多元的容忍,所謂「主流」或「上位」者,只是服務另一個專斷的「奴隸主」罷了,哪有什麼高貴可言?
所以片中我最激賞的一場戲,便是在愛爾蘭法院一場高利貸商人與欠債老婦的辯論與法官判決,引發游擊隊領袖哥哥與群眾價值觀的論戰。乍看這場戲與直接武力抗英沒太緊密關係,但編導卻似乎正想告訴我們:別太輕易陷入二分法判斷人與事。
哥哥為了軍火,明著挺了奸商,甚至要協助他抵抗法院,他的邏輯是「事有輕重緩急」?反方則期期認為不可,呼籲不能為了趕走英國人,而偏廢了「基本價值」——而尊重愛爾蘭人自主的司法體系,就是一個基本價值;何況這判決還是根基於想對這民不聊生的社會底層人民,採取某種司法救濟。
問題這樣問,格局就大了:你們搞革命是為了「人民」?還是為了「民族主義」?壞蛋的本土政權,也勝過外來政權?不支持這種想法的人,就是「破壞團結的內奸」、「破壞和諧的滋事份子」?
顯然,哥哥相信趕走英國軍隊是當務之急,弟弟和同黨(皆為他昔日部下)的不合作,只會讓英國軍隊有藉口撕毀停火協定,重啟戰端。但這一挺奸商的決定,也暴露出他終究「先」是一個「民族主義者」,而非先是「人道主義者」。
反之,在弟弟代表的這頑抗族者眼中,哥哥是淪喪的,是心死的,是「換了位子,就換腦子」的。他終究只要一個妥協的自治政權,弟弟覺得如果只是這樣就夠了,根本等於背叛死去的弟兄。
批判人淪喪總是容易的、讓人良心不安總是容易的,但,我們該戒慎恐懼的是:「絕對理想主義者」的「擇善固執」、「堅持到底」,到底由誰來決定是非?是否「屹立不搖」就值得被歌頌?哪怕堅持一個錯的想法、錯的信念?
這電影沒有要給你我太標準的答案,所以值得一看。身處兩岸局勢依然曖昧混沌的今天,台灣民眾其實免不了拿影片中的處境自問:我是怎樣的鴿派或鷹派?我又願意為這樣的僵局,投票哪一種解決辦法?
動不動罵人「台奸」、「賣台」、「不愛台灣」、「外來政權」、「中國黨」、「外省豬」,這樣的「同胞」,令人齒與為伍;但泛藍鴿派或對岸中共鷹派,若將來惡劣壓制或漠視所謂本土鷹派,視為阻礙和平統一的「寇讎」,則不啻再度走上以暴制暴的老路,可能衍生的問題同樣會很棘手。
其實中東地區過往數十年每每稍露一線和平曙光、旋即發生另一方的鷹派挑釁或自己國內的鷹派推翻鴿派的輪迴局勢,足為借鏡。令人擔憂難道二十一世紀的人類仍如此弱智,再也無法脫離冤冤相報的血淚歷史?而本出同根的兩岸人民,會不會有朝一日終至兵戎相見?若真有這麼一劫,在這之前、中、後,台灣島內是否也會像愛爾蘭一樣,在英愛之戰後,內訌到發生各種形態的「內戰」?
坎城頒獎典禮上,導演肯‧洛區(Ken Loach)致詞:「一旦我們敢於說出歷史真相,也許我們就敢於說出當下的真相。」當外界質疑此片再度炒熱愛爾蘭追求獨立的話題,他回應:「這樣的歷史事件,可以隨時隨地討論,沒有時機對或錯的問題。因為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,也都有隨時被侵佔、吞併的危機。」
可惜,扣扳機或按核彈的手,已不會在乎「吹動大麥的風」。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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