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被選為扮演《美國隊長》一片的男主角,絕非容易的事,好萊塢起碼有一打以上的男星都在搶破頭爭取這個角色。將近十年前,小佛來迪普林茲就親口告訴我,他最想籌拍的漫畫電影就是《美國隊長》。而Lady Gaga也在〈Telephone〉MV的舞蹈場面中,換上了以《美國隊長》漫畫外觀為靈感的造型,說明了這個角色有多深入美國大眾。

擔綱演出此一角色,是對漫畫電影一點也不陌生的克里斯伊凡。兩部《驚奇四超人》的「霹靂火」、以及另外一齣也是改編漫畫的動作片《敗者為王》,都有他的演出。但《美國隊長》最特別的一點,在克里斯眼中看來,「由於他天生瘦小,一直以來都是個被低估的人物,但他擁有超能力之後,如何肩負責任、而不濫用能力,成為他身為一個凡人的考驗。」

對於克里斯自己本人,演出這個角色可絕對不輕鬆,畢竟許多漫畫讀者在心目中,已經有了屬於他們自己對《美國隊長》的形象,「我自認不是像《美國隊長》那樣深受萬人景仰,要詮釋這個角色,老實說剛開始沒有說服力,直到拿到劇本、開始拍戲後,我真的才算瞭解這個人物。」要當一個漫畫英雄,自然不能沒有一套帥氣的服裝,從漫畫原著中考據後,又重新設計出造型,「說老實話,穿上《美國隊長》戲服的那一瞬間,我心裡忍不住吶喊『太棒了!』,一掃我之前所有的疑慮、不安。說真的,這是無可取代的經驗,真的是死也無憾!」而且克里斯一點也嫌穿這套戲服很麻煩,「雖然整個是緊貼在皮膚上的,但穿上一天拍戲12小時也到還好。比較麻煩的是面具,戴久了會不舒服。」

《美國隊長》的註冊商標,除了那一身搶眼的造型之外,還有他的盾牌。為了拍攝需要,劇組總共打造了25面盾牌,而且是各種顏色、各種造型都有,與漫畫迷所熟悉那款圓形盾牌截然不同。這麼做的原因,是迎合拍攝各種不同場景的需求,有些是替身使用、有些是克里斯本人使用,還有些是專門拍攝電影特寫鏡頭。在某些打鬥場景時,還要換上特製的橡膠材質款式,免得真的會傷了人。不過其中最特別的,就是主角在經歷正邪對決之後的那一面盾牌,約有4.5磅重。根據漫畫原著,《美國隊長》的盾牌是藍、白、紅三色,但考量電影拍攝的色差、以及打鬥後會有脫漆的狀況,最後劇組打造出的盾牌,並沒有漆上白色,而是露出盾牌本身金屬的銀白色。光從上頭的傷痕累累,就不難推敲出最後這場正邪決鬥的激烈程度。

如果說《美國隊長》想描述的,是一個不起眼的小人物,如何因緣際會,成為改變時代的關鍵人物,那麼賽巴斯汀史丹飾演的詹姆斯巴恩斯,則反應了《美國隊長》內心屬於凡人的那一面,「詹姆斯好像是《美國隊長》的跟班,無論發生什麼事,都跟著他一起面對。這點跟漫畫原著不同,因為原著詹姆斯只是一個小孩。」在故事中,兩人都是孤兒,進而從軍,但原本身材瘦弱的《美國隊長》根本就進不了軍隊,直到參加科學實驗意外獲得超能力才扭轉了局面。而一開始軍方也不知道該拿這位人物怎麼辦,就讓他穿上戲服、戴上面具,宣導民眾購買戰爭公債,這也就是《美國隊長》一詞的由來。但他如何從一個宣導政績的樣板人物,蛻變成正義的化身,就是全片的主旨。

於是《美國隊長》與詹姆斯在軍隊中成為患難知己,這是賽巴斯汀史丹最感到佩服的地方,「詹姆斯永遠堅持信念,『只要從軍、就是隨時上戰場為國賣命』,也永遠支持《美國隊長》,並沒有因為他擁有超能力就改變立場。只要狀況對他的朋友不利,詹姆斯永遠挺身而出,因為他不想讓朋友失望!」

儘管詹姆斯巴恩斯是個標準的熱血人物,但扮演這樣的熱血男兒可不輕鬆,畢竟他是一個哪有危險就往哪去的人,所以賽巴斯汀史丹的動作戲一點也不能少,「我的確全力以赴,但打鬥場面光靠自己是不夠的,所以還是得請替身上場。」他解釋雖然拍戲時地上都有護墊,但摔了一天下來,只要落地角度有一次閃失,隔天整個人動作就不靈光了,「還有一幕是開車衝出敵人的槍林彈雨包圍,而且還要即時跳車,才不會被周圍倒下的佈景砸到,時間要算的很準。」賽巴斯汀笑說無論這類戲有多難演,但拍攝時只要內心想著,「跑跑跳跳都有錢拿,那樣就很順利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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